近日,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我校原有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对应调整为电子信息(0854)、机械(0855)、材料与化工(0856)、资源与环境(0857)、能源动力(0858)、生物与医药(0860)6个专业学位类别。原有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领域“项目管理”与“物流工程”自动调整至工程管理专业学位(1256)。
2018年9月,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对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进行调整的通知》(学位【2018】7号)文件精神,我校由研究生院组织相关学院讨论并确定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对应调整方案,学科与专业发展规划处组织召开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调整工作专家评审会,对各类别申报书进行仔细审查与集体评议,反复修改,最终形成申报材料上报,共同圆满完成此次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对应调整工作。
据悉,2019年招生及已入学的工程硕士研究生仍按调整前的工程领域进行培养和学位授予,自2020年起,按照调整后的专业学位类别进行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