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抽评工作沟通会

425日上午,我校学位授权点(硕士)合格评估抽评工作沟通会在和平楼第一会议室召开。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龚学庆、相关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与被抽评学位授权点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学科与专业发展规划处处长李剑主持。

李剑首先通报了抽评结果,我校哲学、公共管理、高等教育学为随机抽评学位点,工商管理专业学位为强制抽评学位点。随后,李剑解读了《上海市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抽评工作方案》,就抽评办法、抽评流程、评估标准分别做了详细说明。同时,李剑结合被抽评学位授权点的师资队伍、科学研究、招生选拔、论文质量等具体情况,结合《上海市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标准》中“基本条件”和“人才培养”两个一级指标下的17个二级指标逐一进行了实力分析与预判。经过充分沟通,学科与专业发展规划处、研究生院及相关学院将高度重视此次抽评工作,认真研读系列文件,针对上海市抽评安排与后期专家实地评估做好充分准备。

据悉,201610-201810月,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的通知》学位〔20144号)文件精神,我校开展了针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全面自我评估与考察。学科与专业发展规划处会同研究生院,依据评估专家组意见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形成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结论上报。此次上海市学位委员会仅组织本市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抽评,采用随机抽取和重点抽取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抽评点,最终形成抽评点“合格”或不合格的评估结果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网页发布时间: 2019-04-26